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开展以大学生为主体的自主创新实践,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结合《关于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7]11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进行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遴选与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在学生和教师中进行宣传与动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是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团队成员由2~5人组成,要求学生尽量涵盖一年级至三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形成梯队申报。
(2)已立项而未结题的2014年、2015年、2016年“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项目成员不得重复申报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2、申报项目选题要求:
①由学生自主创新性选题,可结合专业实验项目设计与开发、科技发明与制作、以企(事)业单位需求为目标,或其它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等,同时,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学生申报的项目要相对独立,不应为教师现有的科研课题。
②申报“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3、项目指导教师要求:
①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最多指导一个项目(2015、2016年度指导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中未结题项目的教师不得作为指导教师)。
②指导教师不得同时指导校本部和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二、申报指标与申报程序
1、2017年度计划立项123项左右。
2、采取学院限额申报,各学院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
3、申报流程:项目申报由团队提出申请,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由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学院组织评审,遴选校级项目,教务秘书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项目申请表和项目汇总表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学校汇总审核,确定本年度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等。
4、遴选省级项目在校级立项项目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项目包括省级财政资助项目和自愿配套项目,其中省级自愿配套项目由学院从本科教学业务费安排经费,其经费按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经费标准(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
5、鼓励各学院自筹经费设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其中有国家级或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建设项目的学院要求必须开展项目的立项,项目成果要署名协同创新中心或实验中心。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4月20日前,学院将遴选的校级申报材料及推荐的校级、省级项目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逾期不交者视为主动放弃)。
2、材料提交要求
学院将《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一份和《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一份一并提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3、注意事项
①学院推荐的省级项目(省财政资助)必须用“*”标注。
②推荐自愿配套项目请用“△”
③项目申请年限,必须是一年或者两年(整数)。
如:2017.4-2018.4 2018.4-2019.4
④卓越创新班的项目请备注是卓越或创新班。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可发送至邮箱:13296791@qq.com 联系人:何喜 联系电话: 0731-84618045
附件: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3、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4、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