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283号),我校同学董皓申报的“南荻炭对镉污染土壤改良效应的研究”等22项省级财政资助项目和我校刘丹同学申报的“生长素对马铃薯块茎发育的影响分析”等15项自愿配套项目被立项为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见附件1)
一、项目管理要求
各项目团队要认真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农大〔2008〕36号)和省教育厅《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实验研究工作。
1、研究期间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在发表期刊上必须标注: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2各学院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实验场地、设备等方面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学校将拨付研究经费的50%,用于项目启动实施,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30%研究经费。结题通过再拨付20%研究经费
3、自愿配套项目将严格参照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要求进行管理。
4、学校将上一批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作为评审确定各学院以后批次项目的重要依据,项目完成不到位的学院,将考虑减少该学院下一年的资助名额。
二、经费资助
1、学校给予每个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配套经费不少于0.5万元。
2、自愿配套项目的经费按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经费标准由学校提供。(其中农学院的自愿配套项目的经费由南方粮油2011协同创新中心提供)
附件1:2016年度湖南农业大学“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湘教通〔2016〕283号 关于公布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