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为期10余天紧张且充分的准备,我校人文学院法学系组建的格物法律实践学习团队的2009级法学学子首次受理的案件于5月22日在芙蓉区政府开庭审判。
当天下午,旁听席座无虚席,格物法律实践学习团队的指导老师贺林波主任在开庭前一直叮嘱案件代理人人文学院2009级法学专业姚文和何卉需要注意的细节。开庭后,首先由何卉同学对新康辉国际旅行社办理签证未果后拒不向游客赔付旅游费的事实进行陈述。初次站上法庭的她不免有一丝胆怯,但随后何卉即提出,签证由被告代办,被告应该对签证不成功负全责,不仅应该将旅游费用18.6万元退还,还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2.79万元的违约费用。被告一开始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请求,随后松口称可以酌情退还部分费用。最终,法院决定将择日宣判此案。结束之后,两位代理同学认真总结了经验,感慨自己终于感觉到实践与理论的差距之所在,今后自己还是要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事后,《三湘都市报》、红网、中国旅游新闻网、湖南在线等各大媒体均纷纷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借此机会推广人文学院格物法律实践学生团队,宣传团队中心理念——公益,为更多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提高学生自身能力的培养。
2012年5月10日成立的格物法律实践学习团队是由法学系指导,学生自治,致力于公益法律诉讼的学生团体,团队免费代理各大法律诉讼,承接各类法律咨询。指导老师贺林波表示,这样的法律实践团队既能锻炼学生的实务能力,还能体现高校的公共服务职能,更能让弱势群体从中受益,一举多得。
(人文学院 罗宗贵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