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评估审核倒计时: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组织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7 字体大小:

(一)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弘  邹学校

副组长:郑晓峰

成  员:吴  波  张  立  凌生春  陈光辉  谢方平  杨国顺    

1.统筹领导部署审核评估工作,确定评建工作方案。

2.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督促、指导评建工作。

4.审定评估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相关材料。


(二)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简称“评估办”),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组成成员如下:

主  任:郑晓峰

副主任:马先锋、胡德勇

成  员: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工作部、人事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社会服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计划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办公室、团委、后勤保障中心、图书馆、教师发展中心、通识教育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和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部署,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各部门间的工作。

2.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各阶段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

3.布置、检查校属各单位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评估、自评自建及预评估工作。

4.提出需要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5.负责自评报告、校长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6.组织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审查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等评估材料。

7.负责做好专家评审期间线下评估、入校评估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8.负责整改方案起草和实施工作。

9.汇总评建情况,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10.负责校属各单位评建工作的考核与评价。

11.认真做好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下设文字与数据材料组、指标建设组、综合保障组、宣传与校风建设组和评估督导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

1.文字与数据材料组

牵头校领导:郑晓峰

组 长:马先锋

成 员: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教师发展中心、通识教育中心和体育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评建工作或会议相关材料的起草等准备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各指标建设项目组自评综述报告,撰写自评报告、本科教育教学典型案例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材料,汇总专家案头材料和支撑材料。

(3)拟定评建材料目录,编印评建工作手册。

(4)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组织、收集、整理、填报及对比分析等相关工作。

2.指标建设组

根据审核评估方案确定的一、二级指标相应的审核重点要求,结合学校评建工作目标和各阶段工作安排,成立对应7个一级指标由分管校领导负责、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共同组成的指标建设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评建工作总体目标要求,牵头制订重点评建任务方案,组织任务实施。

(2)组织开展专项自评分析,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效果等情况,制订专项推进方案(包括评建目标、推进举措、各阶段评建任务、验收标准等)。

(3)做好专项推进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支持保障工作。

(4)组织对重点评建任务和专项推进方案建设完成情况开展检查验收,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5)负责提炼、撰写相应二级指标项目的自评综述报告,收集、整理相应部分的支撑材料、数据及目录。

3.综合保障组

牵头校领导:陈光辉

组    长:覃红燕

成    员:党政办公室、保卫工作部、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中心、图书馆、信息与网络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

(1)负责审核评估期间各单位有关干部的组织和协调。

(2)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学校的教学资源、实验室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负责校园环境整治、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4)落实审核评估工作经费,提供政策支持。

(5)为专家线上评估、入校考察提供各项条件保障,以及专家入校考察期间的接待和协调等工作。

4.宣传与校风建设组

牵头校领导:吴 波

组    长:王 健

成    员: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完成学校“三全育人”专项总结。

(2)负责制定校风建设方案。

(3)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参与评建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

(4)制定审核评估宣传方案。

(5)负责学校整体文化氛围营造、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学校所有宣传媒体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评估工作期间摄影摄像、宣传报道等工作。

5.评估督导组

牵头校领导:凌生春

组    长:史云峰

成    员: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学校行政效能督导、本科教学督导

主要职责:

(1)按照评估重点和问题整改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2)对各专项组、校属各单位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