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7〕205号)文件,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共获批40项(明细见附件1),其中省级财政资助项目22项和自愿配套项目18项,现予以公布(明细见附件2)。请各学院务必通知项目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召集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按照项目研究计划安排工作,确定阶段性目标,按期完成计划总目标,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省级创新项目管理要求
1、结题要求:项目在研究期限内学生必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的文章。并且在发表期刊上必须标注: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通过。
2、条件保障要求:各学院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实验场地、设备等方面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经费保障:项目立项学校将拨付研究经费的50%,用于项目启动实施,中期检查合格后,再拨付30%研究经费。结题通过再拨付20%研究经费
4、自愿配套项目将严格参照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经费资助
1、学校给予每个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配套经费不少于0.5万元。
2、自愿配套项目的经费按省级财政资助项目的经费标准由学校提供。
附件1:湘教通〔2017〕205号 关于公布2017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17年度湖南农业大学“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