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班:
2018年秋季学期重修与补修选课工作将沿用网上课程申请与手机平台缴费的形式进行,为保证此次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补修课程
1.重修: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程。
2.补修:学籍异动学生(休学后复学、降级、转专业等)、大四学生未修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
二、选课时间
1、网上缴费及选课时间:10月10日14:30——14日24:00
2、原则上所有选课与缴费均在网上完成,但对于网上确实无法完成选课与缴费的,可来教务处教务科(求索楼112)现场缴费与选课。现场办理缴费选课时间如下:
10月15日:动医院、公法院、生科院、外语院、工学院、体艺院、信息院、国际院、食科院;
10月16日:植保院、理学院、资环院、园艺院、经济院、商学院、农学院、教育院、动科院。
三、收费依据与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农业大学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湘价教[2013]86号)文件规定:我校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招收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学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免费补考一次,免费补考后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必修课程),必须进行重修,并按计划学分70元/学分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四、注意事项
1.学生个人必须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生个人课表】、【成绩查询】、【培养方案】,查询已修课程成绩、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到学院完成课程学分替代、根据本学期个人课表,核实需要重修或补修的课程。
2.重修学生请于规定时间通过正方教务系统选定重修课程,使用手机关注“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公众号,进行网上缴费,超过规定时间未缴费的课程,教务处将从学生个人课表中把学生选定但未缴费的课程予以删除,将不能获得上课和考试资格。
3.学籍异动学生补修同班同学已修而个人未修的必修课程,退选同班同学未修而本人正在修的课程。已经获得成绩或已修完的课程不可退选,可按规定进行学分替代。大四学生要补修课程的,需填写“退修、补修课程情况登记表”并于10月16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求索楼112)现场办理。
4.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在网上无法完成选课与缴费重修的学生,请于10月15日——16日到教务处教务科(求索楼112)办公室进行现场选课。补修学生需携带“退修、补修课程情况登记表”申请退、补选。重修学生需携带“2018秋季学期重修课程清单”和银联卡进行现场缴费确认(只能刷卡缴费)。
5、本次重修选课对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在网上选课系统中设置了专业课程对照库,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6、选课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各学院教务办公室或者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