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和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农大〔2019〕6号)要求,现将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和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新时代湖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课堂教学革命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深入推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协同育人,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大力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本次立项校级教改项目100项左右,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50项,其中普通教育40项,继续教育3项,公共英语3项,东方科技学院4项。
(二)组织省级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三、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与省级教改项目推荐
(一)研究内容
2020年申报立项的教改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人才培养能力的提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本科人才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等等。
(二)项目设置
教改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委托项目和其他项目。
1.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项目,面向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其中,独立学院的教改项目由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并由举办学校统一把关,且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2.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3.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4.委托项目:为加快推进我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今年教育厅另设立部分委托项目,不占用推荐名额。
5.其他项目
①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省高等教育学会、省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省高等教育学会教学评估专业委员会、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省高等教育学会计算机教育专业委员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教改专题项目,由指导中心和各委员会另行组织推荐申报,敬请关注。
②为表彰“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优秀指导教师,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申报1个教改专题项目(不占学校指标),申报时须没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③为鼓励省内对口支援学校积极开展合作,对口支援双方学校可分别增加2个项目,用于双方学校人员联合申报项目,共同推进教学改革。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2.申请人为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4.申请人须填写《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5.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请申报项目所在单位把好申报资格关,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申报资格及相应指标。
6. 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和推荐到湖南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7. 推荐到省教育厅而未被立项的,视为2020年校级教改项目;如果不愿意立项为校级的,请在单位提交的汇总表中注明。
8.同一人、同一项目不得同时向校本部(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和东方科技学院申报。曾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指标分配
1.各学院申报指标的分配
综合考虑专任教师及近年立项研究进展情况和结题情况进行核算,学院申报指标见下表。
单 位 |
申报 数量 |
单 位 |
申报 数量 |
单 位 |
申报 数量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6 |
经济学院 |
5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2 |
动物医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4 |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
5 |
农学院 |
9 |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
8 |
公共管理与法学 学院 |
4 |
人文与外语学院 |
5 |
园艺学院 |
7 |
化学与材料科学 学院 |
5 |
商学院 |
8 |
植物保护学院 |
4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
6 |
资源环境学院 |
9 |
教育学院 |
2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6 |
|
|
2.非教学单位项目申报指标分配:正处级单位职工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申报项目数为1项;职工数在21人以上的,申报项目数为2项。
3.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每个专业申报数1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每个专业申报数2项,不占单位申报指标。
4.东方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外语院公共英语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评审,不再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四、省级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一)项目结题
省级教改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省级已立项项目结题的,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
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将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项目中期检查
省级已立项教改项目立项2年后,应接受教育厅中期检查,请主持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并提供附件材料。
五、省级已立项教改项目成果统计
请省级已立项教改项目的所在单位要求主持人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2);然后再单位汇总统计,并填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1),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教务处。
六、材料要求
(一)《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及附佐证材料,一式1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报告书》中所有内容(含“学校审核意见”)均由主持人填写。
(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
(四) 《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1)各1份。
(五)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白色铜版纸做封面。
(六)不接受任何个人送交的材料;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七)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31-84618044,电子邮箱1328732306@qq.com。
附件:
1. 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20年湖南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1、2)
8. 湖南农业大学参与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9. 湖南农业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须结题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