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依据
1.转专业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湘农大〔2018〕29号)文件精神执行。
2.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17级本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湘农大通〔2017〕5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转专业工作安排
1.转专业工作于第十六周启动,本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及自身情况,理性分析,慎重选择后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1年6月15-18日内交审批表至当前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签章,拟转出学院审核签章后,于6月19日前将审批表交申请转入学院。
3.请各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汇总审核后,填报《转专业汇总表》(附表2),于6月24日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的审批表和汇总表报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文渊馆225)。
4.教务处根据文件要求核实转专业学生名单,报经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形成2021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册,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1.以《湖南农业大学2017级本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湘农大通〔2017〕53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各专业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启动专业分流工作。
2.学院于5月15日报送专业分流方案至教务处,教务处根据专业分流方案预制编班及下达教学任务。
3.学院做好预分流学生的专业介绍及咨询,并根据学生志愿及职业规划做好专业分流工作。将分流结果汇总填报《湖南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审批表》(见附表3),由学院审核签章后于6月18日前交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文渊馆225)。
四、其他说明
请专业分流及申请转专业的同学,提前了解拟选择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也可以向老师、同学咨询,并与家人做好沟通。目的是给学生提供更多更适合的选择发展空间,但同学们也应理性做好自我分析、评估、定位和规划,慎重选择。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