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通知
为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育人实效,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对本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安排如下: 一、执行依据 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17级本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湘农大通〔2017〕53号)文件精神执行。 2.由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 3.由相关学院负责制订本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措施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2.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原则。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志趣、发展意向自愿选择填报分流专业。 3.坚持引导与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尊重教育发展规律,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教学资源,引导学生完成专业分流。 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1.专业分流工作于第十五周启动,学生请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及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分流专业,于12月21日18:00前完成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1(学生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2.学院于12月22-23日内完成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2(学院管理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3.学院导出分流的学生名单核对无误后于12月24日17:00前将大类分流专业汇总表及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招生与学籍管理科(文渊馆225)。 4.教务处根据文件要求核实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经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形成2021年春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名册,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附件1:学生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附件2:学院管理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