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2〕13号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教学质量,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习教学(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综合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本学期的实习项目已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更新,现就做好实习教学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教务主任登录平台查看和核对本院2022年春季学期的实习项目,并通知各实习项目负责人及时在平台中进行实习教学过程管理。
2.实习开始前2周内,实习负责人在平台中录入并发布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实习教学实施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地点、实习时间与日程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考勤要求、考核方式、实习周(日)志、实习报告要求和实习经费预算等。
3.实习指导教师负责通知学生在平台中及时查看实习计划并按照要求参加实习。
4.实习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和解答学生遇到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学生在平台签到打卡、按时提交实习周(日)志并认真批阅,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实习教学班组会议。
5.实习教学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实习报告等材料,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和实习教学总结等工作,从平台导出相关过程材料刻盘存档。
6.请实习项目负责老师和指导教师加入实习管理交流QQ群(群号: 730425209),教务处工作人员将在群内给老师们及时答疑。平台登录方式:从学校官网进入信息门户在业务系统栏选择“实习实践管理平台”,或登录微信关注“校友邦教师版”(教师专用)、“校友邦”(学生专用)公众号。
实习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平台做好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与监督,有效提升实习教学质量。
联系人:王莹;电话:84618045;邮箱:9542260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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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校友邦平台使用流程简介
2、教务管理操作指南
3、实习负责人操作指南
4、指导老师操作指南
5、学生操作指南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