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转专业、专业分流、分专项的通知

时间: 2022/06/10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工作,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志趣和满足个性化发展需要,激发学生学习潜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湘农大〔2018〕29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17级本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湘农大通〔2017〕53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对本学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分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学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审核全校的转专业、大类专业分流工作。

2.各学院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选拔、考核内容以及具体工作实施等。

3.相关大类分流和分专项的学院负责制订本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申请条件

(一)凡申请转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1.传统按文理科招生省份理科考生可申请转入招收理科或文理兼招专业;文科考生只能申请转入文理兼招专业。

2.新高考改革省份(含“3+3”和“3+1+2”模式)申请

转专业考生必须满足转入专业选考科目限制条件。各省具体条件见附件1(各省分专业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相关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含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吐鲁番定向、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南疆单列、专升本等)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2.职高对口、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转入此类专业。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者。

(二)大类专业分流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措施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2.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原则。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志趣、发展意向自愿选择填报分流专业。

3.坚持引导与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尊重教育发展规律,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教学资源,引导学生完成专业分流。

三、转专业、专业分流、分专项工作安排:

学校发布通知。学校于第十六周发布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和具体要求,启动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工作。

(一)转专业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申请转入的专业,于6月11日上午08:00-6月13日中午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下载打印申请表格后,交至转出学院进行审批。具体操作见附件2(学生端转专业操作手册)。

2.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对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进行引导,审核签批后,由学生将申请表于6月14日17:00前交至拟转入学院,具体操作见附件3(转出学院管理端转专业操作手册)。

3.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在不增加行政班的前提下,于2022年6月20日18:00前完成学生转入申请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4(转入学院管理端转专业操作手册)。

4.数据上报。转入学院导出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汇总名单核对无误后于2022年6月21日17:00前将导出的转专业汇总表和学生个人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文渊馆225)。

(二)大类专业分流、分专项工作安排:

1.学生请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及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分流专业,于6月11-13日12:00前完成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5(学生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2.学院于6月16日内完成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6(学院管理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3.学院导出分流或分专项的学生名单核对无误后于6月17日17:00前将大类分流专业汇总表及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文渊馆225)。

教务处根据通知要求复核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分专项学生名单,报经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形成2022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大类专业分流、分专项学生名册,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附件1:各省分专业报考条件

附件2:学生端转专业操作手册

附件3:转出学院管理端转专业操作手册

附件4:转入学院管理端转专业操作手册

附件5:学生端专业分流、分专项操作手册

附件6:学院管理端专业分流、分专项操作手册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