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因疫情仍未返校学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11/14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任课教师和学生:

本学期初教务处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因疫情影响暂未返校学生学习安排和补选课的通知》(校教发〔2022〕58 号,附件1),就如何针对未返校学生开展教学作了大致安排。绝大多数教师认真履行了教学主体责任,最大程度减小了疫情对这部分学生学习的影响。本学期时间已过半,因受疫情影响我校仍有少数学生未能返校。为了巩固前一阶段教学效果,继续做好后阶段教学工作,以及应对这部分学生本学期可能无法返校的情形,现将有关安排作进一步明确:

一、未返校学生的确认和新生学籍注册

前期教务处会同学工部已经过多轮核实,已将未返校学生名单发给相关任课教师。随着有些地区解除了中高风险,部分学生陆续返校,请任课教师密切关注并掌握有关情况,及时调整后续教学方式。

对于未返校新生,除个人放弃入学资格外,原则上按学籍管理规定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籍注册。如仍有放弃入学资格者,请于11月18日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退学手续。对于未返校但进行了学籍注册的新生,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新生按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学籍信息自查工作。

二、教学安排

根据前阶段任课教师反馈的情况,对于未返校学生的理论课堂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通过超星学习通等线上平台等提供相关辅导、学习资料供学生学习;通过微信、QQ群、腾讯会议等社交软件对其进行专门辅导等;通过超星学习通等工具开展异地同步课堂直播教学;以及综合以上方式进行。后续仍有理论课的教师请继续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回访,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学习情况,科学做好有关安排,及时开展教学辅导,尽量保障教学质量。对于采取直播或录播方式教学的教师,可充分发挥班级其他同学的作用,安排其参与做好有关准备或辅助性工作。

对于不能线上开展的教学活动(实验课、实践课和体育课等),待学生返校后再专门补课、考核或退补选。

三、教材发放

为保障教学效果,原则上每一位未返校学生所学课程都有教材在手。对于未返校新生,请各学院核实名单和教材明细,并于11月18日前提供学生邮寄教材的地址,由大学书店统一寄出(包邮费)。由于老生教材已由班级代领,请各学院组织相关班级联系未返校学生,落实邮寄事宜。

四、课程考核

为保证未返校学生权益,课程考核原则上做到“应考尽考”,同一课程考核应坚持“标准统一、公平公正”。学院组织课程任课教师及时掌握因疫情原因未返校学生参加考试的意愿,在确保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课程考核方案,提前公布并认真落实。

1.采取标准试卷线上组考和采取论文、研究或调研报告及非标准答案题目等进行考核的课程,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原则上均须按照公布的课程考核方案完成课程考核,任课教师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参考学生按时参加并完成课程考核,未返校学生确因家庭没有网络无法参加考试的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缓考。

2.采取标准试卷线下组考的课程,根据课程特性按以下两种方案执行。一是公共课和因课程特性不适宜线上组考的专业课,任课教师应指导未返校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申请缓考;二是可采取线上方式组考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商未返校学生线上考试,学生亦可自愿申请缓考。线下线上需同卷同步进行,线上组考平台可采用超星学习通、腾讯会议等,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做好线上组考准备或申请缓考指导。

3.如果未返校学生自认为学习效果不佳的可申请退课,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办理退课手续。学生将填写好的《退修、补修课程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发给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经汇总打印、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教务运行管理科办理。对于已退的课程可根据有关安排重新修读。

4.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课程考试的组织实施,要求方案周到细致、责任到人,每一位未返校学生知晓有关安排。特别是加强对线上考试的监考,原则上每堂线上考试要有专人监考并录像,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原则上每位学生应按照课程确定的考核方案,积极做好考前准备并按时按要求参加考核,未申请缓考且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按“缺考”处理。

五、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通过建立微信、QQ群,借助电子邮件、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交流,进行远程指导。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利用学校图书馆在线资源、知网平台资源及其他学术资源等,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准备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因疫情影响暂未返校学生学习安排和补选课的通知(校教发〔2022〕58 号)

2.退修、补修课程情况登记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