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和学生:
为保障学籍发生异动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学生的修课,做好课程退补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因学籍发生异动或培养方案发生调整需要调整修读课程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因个人疏忽所致课程漏选、错选等的退补选申请,但对不修课会影响正常毕业的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学院可酌情办理。
二、退补选方式和受理时间
为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办理因培养方案调整导致需确认替代课程等需要,课程退补选采取线下方式办理。
受理时间:3月9 日-3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含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办理时间)。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退补选课程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提出退补选课程的方案。
2.任课教师确认。学生向相关任课教师说明退补选原因,任课教师在了解学生诉求的基础上,充分评估课程修读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是否影响正常开课、教室容量是否满足等),决定是否同意该学生的申请,并在申请表相应栏签字。
3.学院审批办理。学生将任课教师签字同意的申请表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汇总后交由教学副院长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由教务秘书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办理,具体操作详见《学生课程退补选管理操作手册》(附件2)。
学生公共体育课退补选工作由体育学院负责,相关材料交至体育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
4.相关教材的发放。各学院在综合教务系统完成退补选课程信息录入后,教务处教材科将在下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同步教材选用信息,并及时安排相关教材的发放。
四、有关要求和事项
1.学生课程退补选是正常选课之外的特殊事项,情况比较复杂,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请相关学生、任课教师及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高度重视,通力配合,严格执行相关条件和程序,耐心、细致、按时做好相关工作做到规范、有序管理。
2.退补选课的受理仅限本学期开设课程,开课时间过半的课程原则上不受理退补选。
3.对于学生需要补修的课程未开课,需要选修替代课程的,须经相关替代课程任课教师、学生就读专业负责人、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并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
五、联系方式
课程退补选中如有问题可以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教务处教务运行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1.退补选课程申请表
2.学生课程退补选管理操作手册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