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春季学期教学秩序检查相关情况通报(1-3周)

时间: 2023/03/29   作者: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保障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教务处于本学期开始针对教师开展常态化教学秩序检查。现将1-3周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依据

1.《湖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湘农大发〔2022〕12号)

2.《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湘农大〔2019〕21号)

3.《湖南农业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湘农大发〔2020〕78号)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1.检查范围:学校公共多媒体教室所有课堂,教学前3周共检查涉及课堂6954个。

2.检查内容: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擅自调停课,课堂秩序管控情况等。

3.检查方式:从本学期开始,教学秩序检查采取视频监控常态化检查方式进行,即每天有专人对每个课堂进行检查。对于发生异常的课堂,将如实进行登记和核实,有关情况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并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三、检查结果

教学前3周教学秩序整体良好,绝大多数教师认真负责,精神饱满,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注重过程管理,课堂秩序井然。但仍存在极少数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调停课等情况的发生。经统计发生异常的课堂共25起,异常发生率为0.36%,主要问题梳理如下:

1.教师因疏忽记错时间,走错教室,导致迟到。

2.教师来校途中突发状况后采取补救措施不及时、不到位。如来校途中爆胎、发生交通事故、偶感身体不适等,没有及时向开课单位报告,没有及时通知学生,没有及时到教务处报备或补办手续等。

3.没有按有关规定调停课,导致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相关教学安排信息不对称。

4.教师申请调停课随意,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办理调停课审核不严、不细致,提交的支撑材料不齐等。

5.教师课间不休息,提前下课。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责任心。按章履行教学职责是教师的基本义务,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保障教学质量和效果的前提。请各学院加强对教师的督促和提醒,任课教师要切实提高责任心,提前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尽量避免突发状况的发生,对于突发的状况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教学职责和办理有关事项。以上三个文件是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基本遵循,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任课教师学习,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对于符合教学事故的情形,学校将按章处理。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本科教学调停课管理规定》(湘农大发〔2022〕12号)

      2.《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湘农大〔2019〕21号)

      3.《湖南农业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湘农大发〔202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