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5/11   作者: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激励作用,完善课堂教学质量多元评价机制,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效能,加强师生沟通,深化教与学良性互动,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湖南农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湘农大发〔2023〕9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一)第一次:第1214周(2024年5月13日8:00-531日24:00),主要针对第13周及以前结课的课程。

(二)第二次:第1618周(2024年6月10日8:00-6月28日24:00),主要针对第13周以后结课的课程及本学期还没有完成评教的课程。

二、评价主体

校本部所有全日制普通在籍本科学生(不含留学生及楚怡计划学生)。

三、评价对象

校本部2024年春季学期所有开设本科课程,(不含实践课及不足8学时的理论课程)的全体教师。

四、评价方式

登录学校“ 教学评价平台 ”逐一完成2024年春季学期所选课程评教(校内登录网址: http://jxpj.hunau.edu.cn,校外登录网址:webvpn.hunau.edu.cn)。系统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登录,也可通过学校网站主页的信息门户或“智慧湘农”app登录“教学评价平台”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工作要求

(一)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价。

(二)学生本人独立完成评价任务,不得请他人代评。

(三)给任课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尽量具体,以便于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学生需对本人本学期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不含实践课及不足8学时的理论课程)进行网上评教。

(五)任何单位和教师不得有影响学生公平、客观评价的倾向性提示。

(六)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的动员、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位学生。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进入评价界面后,系统会自动排列出本学期所需评价的课程及任课教师的信息,要求逐个评价提交。评价结束后请重新进入评价系统检查是否完成评价。

(二)学生评价过程中不能中途退出,否则评价结果不能生效。评价完毕,结果不可更改,请慎重选择。

(三)评价完成情况作为学校学风建设考核等方面的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将评价工作落实到位,督促学生按要求及时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四)网上评价是匿名评价,不会对评价人产生任何影响请评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若评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发现恶意评价行为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731-84638337。

 

附件: 2024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流程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