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育人实效,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对本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安排如下:
一、执行依据
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17级本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湘农大通〔2017〕53号)文件精神执行。
2.由相关学院负责制订本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措施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2.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原则。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志趣、发展意向自愿选择填报分流专业。
3.坚持引导与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尊重教育发展规律,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教学资源,引导学生完成专业分流。
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1.为尽可能减少对教学运行的整体影响,专业分流工作将于5月27日08:00-5月31日23:00,请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操作。
2.学生请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及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分流专业,于5月29日20:00前完成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1(学生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3.学院于5月31日23:00前完成审核并导出分流名单,具体操作见附件2(学院管理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4.学院将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导出分流的学生名单核对无误后于6月3日17:00前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求真楼213)。
5.教务处根据文件要求核实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经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形成2024年秋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名册,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6.为不影响正常教学运行,请参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和审批。
附件1:学生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附件2:学院管理端专业分流操作手册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