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提升本科教学质量
时间: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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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涉及到学校、学院、教学基层组织、教师、学生不同层次,貌似各个层次都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但实际上各有侧重,存在以下问题:
(1)标准不一:在学校层面,教务处工作量与人事处的教学工作量要求不符,比如学校教务处最低工作量为150,人事处评职称在200以上,这可能会造成完成了教学工作量,而不能参评职称。
(2)要求不一:课堂教学中,手机使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看视频、戴耳塞现象严重,课程教学中,学校能否出具政策,把对教师上课提前10分钟到场、不准看手机的要求同等对待学生。
(3)课余活动过多:学校要求以课程教学为重点,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的社会活动、学生会活动特别多,上课请假学生较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结果不真实:学生评教,更多的是主观意识和个人偏好,对要求严格的老师甚至给予较低评价。根据学校政策,评教低的教师需要做出解释,这可能会挫伤部分教师积极性。
(5)结果不透明:学校督导、学院督导都开展了听课,这些结果也没有反馈到教学基层组织,听课教师也不清楚上课评价情况,不利于教学质量提升。
二、建议
(1)制定教学工作量标准,不能为了达到“量”的问题而降低“质”。具体“量”的标准,可分三类:
公共课类(如政治、英语等);
专业基础课类(如植物学、生物化学、农业气象学等);
专业课类(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
(2)制定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比如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将每个“课堂”当成“考堂”。
(3)明确学生的学习主导地位,学业任务完成好的基础上,安排其他非课程学习活动。
(4)丰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有条件的课程可以采用线下+线上模块。
(5)不为了评教而评教,及时让老师知晓评价结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资源环境学院 梁运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