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教改项目立项、省级教改项目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教改项目,对申请人的职称不作要求。
(二)研究内容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专业的建设、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等。
3.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
7.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8.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9.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10.专业设置与优化。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结构优化、人工智能新专业创建、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等等。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
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2.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和推荐到湖南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含此次结题的),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校级教改项目,但可申报省级教改项目。无论是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还是申报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主持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规划课题不属于教改项目。
(四)立项与推荐数量
1.2017年立项校级教改项目80项。
2.择优向湖南省教育厅推荐25项,其中校本部普通教育20项,东方科技学院2项;继续教育2项;公共英语3项。推荐到省教育厅而未被立项的项目,视为2017年校级教改项目。东方科技学院的教学改革项目由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并由学校统一把关,且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东方科技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承担。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其他项目由各专业(类)教指委和相关学会、专业委员会、省就业指导中心另行组织申报与推荐,推荐项目不占学校指标。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都统一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简易装订,独立成册。
三、已立项省级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
已立项省级教改项目的各相关单位在组织新项目申报的同时,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已立项省级教改项目必须按时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否则不接受单位的申报材料。
(一)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2.省教育厅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未通过、撤销三种。
3.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另行通知,请大家关注,否则有可能影响下次申报。
(二)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一式一份)。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撤销立项。
四、省教改项目成果统计
请通知2013-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实事求是填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6)。2013-2016年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见附件7.
五、材料报送时间
1.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于2017年9月19日11: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联系人:李孟辉;联系电话:0731-84618044,电子邮箱1328732306@qq.com。
2.2017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的网络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4.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省级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5.2017年需中期检查的省级教改课题清单和2017年需结题的省级教改课题清单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7.2013-2016年立项的省级课题一览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