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专业优化与调整等工作的会议纪要》(2017-17)和《湖南农业大学2017级本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湘农大通〔2017〕53号)精神,教务处、相关学院制订了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教务处召开学生大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等程序,2017级公共管理大类作如下专业分流。具体分流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3天,即: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求索楼115室)反映!
附件:2017级公共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公示名单
教务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