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专业优化与调整等工作的会议纪要》(2017-17)和《湖南农业大学2017级本科专业大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湘农大通〔2017〕53号)精神,教务处、相关学院制订了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2017级公共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于2018年3月3日—4日到分流后所在学院学工组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2、学生学籍信息将于2017-2018-1学期末正式变更,本学期按原计划正常上课并考试。
3、学院在2017-2018-2学期初将专业分流前的学生档案等材料统一移交到学生分流后学院。
附件:2017级公共管理大类专业分流名单。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