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实习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有效促进我校教学实习工作质量提高,根据《湖南农业大学职工奖励办法》(湘农大〔2017〕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对在本年度实习教学环节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评选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考核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2018年度参与本专科实习教学各环节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热心投入实习指导工作,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做出显著成绩,受到实习单位及学生的一致好评。
2、规范教学实习,指导效果好。能较好的所指导专业的培养目标、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并能按照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很好地完成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及时在教务处“基地实习综合管理系统”内填报实习计划。
3、关心爱护学生,掌握学生全程实习情况。在当年实习指导中,关注学生思想及生活各方面的情况,能够对学生进行思想、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重视实习工作总结,做好实习评价。当年实习结束后,能给学生实习学习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评价;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小结。同时,所指导的学生能按照实习计划圆满的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校和实习单位声誉的不良现象,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三、评选要求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指标(详见附件1)等额推荐本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并填写《湖南农业大学2018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详见附表2),并将能够反映其当年实习指导过程的相关纸质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当年实习总结,实习计划,实习期间相关图片,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支撑材料),于2018年12月21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求索楼208室)。
2、学校将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组织专家就报送的相关材料,评选出2018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结果公示3天后,报学校审定。
3、学校将为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人。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 2018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指标数
2、湖南农业大学 2018年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