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招标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2/26   作者: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号)要求,为稳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新农科建设,加快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招标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本次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招标主要面向涉农本科专业开展,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实际情况,针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问题,根据教育部新农科建设的目标任务,项目设置《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从中遴选10个选题方向,研究选题详见《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招标选题清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选题清单》)申报时,不得改变选题方向、研究对象、研究内容。

二、申报原则

1.突出创新。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学校涉农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涉农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不作常规工作推进。

2.突出特色。要根据学校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办学优势、结合育人特色、结合工作基础、结合湖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优势特色,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3.突出实践。新农科研究与改革重在实践,项目实施单位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教育教学改革。

4.鼓励合作。鼓励跨学校、跨学科、跨学院,以及与行业企业、研究院所联合组织项目申报。通过新农科改革与实践项目,促进农科与相关学科交叉融合,产教协同育人。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组项目负责人为本校在职在岗人员,具有高级职称,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开展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

2.以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报送。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推荐和初审工作,进行择优推荐,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

3.各拟申报项目组根据《项目指南》《选题清单》确定选题方向,设计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内容,填写《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4.本次每个选题方向拟定立项1项,共计10项,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经复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再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四、项目资助与研究要求

1.学校对立项的项目给予20万元的经费支持。

2.项目启动时间为20204月,按照项目研究周期(理论研究项目周期12年,实践项目周期4年)进行年度检查。

3.结项时必须满足教育部项目指南相应的预期成果要求,并至少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3篇,或在权威报刊上发表文章;提供项目研究总结(不少于5000字)、专家验收意见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成果。

.有关单位请于2020326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二份、汇总表(1份,附件4)交至教务处(文渊馆228),电子版发52077544@qq.com,联系人:廖奕。

 

 

附件: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招标选题清单

   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4.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