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课教学
1.至复学时,按教学计划要求通过线上教学已完成了教学任务的课程,复学后是否需要通过线下教学进行梳理及线下梳理时间如何安排,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由任课教师根据个人线上教学情况决定,由学院汇整报教务处备案。
2.至复学时,按教学计划要求还在进行线上教学但尚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对于余下的教学内容,可采用线下教学,也可继续开展线上教学,由任课教师申请,学院审批汇整报教务处备案。
3.至复学时,还未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可采用线下教学,也可申请线上教学,由学院审批汇整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每周对未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清单(含实验教学和实践环节教学)通过学校本科线上教学周报中上报教务处。
4.至复学时,对尚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复学周至第18周的线下教学,原则上按课表规定的时间上课,安排在小教室的课程,尽可能调到大教室上课,对于课表规定的第1周至复学周的教学任务,另行安排时间补上。
二、实践教学
1.实验教学。(1)对于基础化学实验、大学物理实验等面广的实验课以及其它12学时(含)以上的实验课,复学周至第18周的实验教学,原则上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对于课表规定的第1周至复学周的教学任务,另行安排时间补上;(2)对于12学时以下的实验课,由各学院安排时间与地点并报教务处备案。
2.实习教学。(1)复学周至第18周的校内实习,原则上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于课表规定的第1周至复学周的教学任务,另行安排时间补上;(2)在长安基地、浏阳基地进行的实习,由园艺学院、农学院参照学校开学方案制定实习方案,报教务处与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3)其余分散实习,由学院与实习单位衔接,制定实习方案,报教务处与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课程考核
1.课程考核。2020年春季学期已采取线上教学的所有课程,教学任务结束后可以由任课教师组织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总成绩一般由课程结束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其构成比例原则上为:课程结束考核成绩占70%左右(系数为0.7,按百分制),平时成绩占30%左右(系数为0.3,按百分制),同门课程标准一致。鼓励适当提高平时成绩的占比(最高不超过50%),但必须有考核依据,过程材料齐全。
(2)课程结束考核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如有标准答案的在线开卷考试、非标准答案的线上考试、课程论文、视频汇报等。
(3)考核资格审查根据《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湘农大〔2012〕52号)的“第十一条”执行。
(4)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考核方案报学院审批同意后执行,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补考。待第二批学生返校后组织补考。
四、毕业班学生学业问题
《关于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湘农大发[2020]15号)要求“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学分完成情况的摸底,督促有重修课程的毕业班学生随低年级开展学习”;《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本科线上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农教发〔2020〕3 号)要求“学院必须及时通知每一位学生按时完成选课工作”;《关于 2020 年延迟返校期间学生线上学习选课》(湘农教发〔2020〕4 号)要求“需要重修、补修课程的学生(尤其是毕业生)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修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重修费用待学生返校后按相关文件执行”。现对毕业生学业问题再次重申,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1.选课。各学院要在对2020届预计毕业生学分清理的基础上,及时通知每一位学分不足的学生,指导并督促他们根据自身情况补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开展学习。
2. 毕业论文。各学院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对论文形式、答辩方式等做出适当调整,分散进行。
五、补课
星期六与星期日是否补课、暑假是否推迟放假待学生复学日期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4月14日